DQZHAN技術訊:我國VOCs排放管理控制
摘要:VOCs是一類具有刺激性、致畸、致癌、致突變、易燃易爆的有機物,對人體和生態系統健康有很大危害.本文介紹了VOCs的定義、來源和危害.分析我國目前VOCs的管理規定,指出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控制對策建議。
在常溫常壓下,蒸氣壓高、易揮發,VOCs包括醇類、烴類、酯類、酮類、醛類、酚類、腈(氰)類、胺類等,其中工業污染源排放量*大的為三苯類、鹵代烴類。VOCs主要來自家具制造業、印刷業、涂料及油墨生產行業、煉油與石化行業、加油站、建筑涂料使用以及交通運輸等。
1關于VOCs的定義
目前對VOCs的定義尚不統一。《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基于沸點對VOCs進行定義。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根據20℃條件下的蒸氣壓對VOCs進行定義。上海市《生物制藥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蒸汽壓和熔點進行定義。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根據沸點進行定義。以上對VOCs的定義均針對其物質性質。
2VOCs的危害
VOCs會引起光化學煙霧和霾。VOCs與氧化氮反應破壞臭氧層,引起全球性環境問題。
3國內VOCS的管理要求
3.1國家層面的管理要求
《大氣污染防治法》未對VOCs管理和控制提出明確要求。國辦發[2010]33號,將VOCs列為重點污染物。環境保護部《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制定VOCs減排目標,提出行業治理VOCs,完善防治措施。關于VOCS的標準有《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清潔生產標準《汽車制造業》(涂裝)、《化纖行業》(滌綸)。
3.2地方管理規定
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內含與VOCs控制相關的一系列規定。另外還出臺《油罐車油氣排放控制和檢測規范》、《儲油庫油氣排放控制和限值》、《加油站油氣排放控制和限值》。2009年,廣東省出臺《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大氣污染防治辦法》,其將VOCs納入總量控制指標。2010年,出臺家具制造行業、印刷行業、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和制鞋行業VOCs排放標準等標準。2012年,《印發<關于珠江三角洲地區嚴格控制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的意見>的通知》:新建家具、汽車制造及其他涂裝項目,水性或VOCs低含量的涂料比例不得低于50%,另外采用VOCs控制措施。新建機動車制造涂裝項目,水性或VOCs低含量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80%,所有排放VOCs的車間,VOCs收集率大于應90%。新建裝修裝飾涂料以及溶劑型家具涂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環境標志產品要求。
4現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大氣污染防治法》未針對VOCs做出明確的規定,應盡快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做到有法可依。
(2)不同行業企業產生的VOCs組成和特性存在較大差異,目前典型行業如涂裝、印刷等尚無國家相關標準,盡快完善清潔生產、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
(3)對VOCs污染物總量控制。
(4)建立VOCs在線監測網絡。
(5)引導公眾減少日常生活中VOCs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