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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聯合印發《智能船舶發展行動計劃》

DQZHAN訊:三部門聯合印發《智能船舶發展行動計劃》


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國防科工局日前聯合印發《智能船舶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1年)》?!缎袆佑媱潯访鞔_提出,經過三年努力,形成我國智能船舶發展頂層規劃,初步建立智能船舶規范標準體系,突破航行態勢智能感知、自動靠離泊等核心技術,完成相關重點智能設備系統研制,實現遠程遙控、自主航行等功能的典型場景試點示范,擴大典型智能船舶“一個平臺+ N個智能應用”的示范推廣,初步形成智能船舶虛實結合、岸海一體的綜合測試與驗證能力,保持我國智能船舶發展與世界先進水平同步。


附:智能船舶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1年)


智能船舶融合了現代信息技術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具有**可靠、節能環保、經濟高效等顯著特點,是未來船舶發展的重點方向。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制造強國、海洋強國、交通強國的戰略部署,搶抓發展機遇,促進船舶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船舶工業核心競爭力,實現我國船舶工業高質量發展,現就大力發展智能船舶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現狀與形勢


近年來,智能船舶成為國際海事界新熱點。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等國際組織將智能船舶列為重要議題,國際主要船級社先后發布了有關智能船舶的規范或指導性文件,世界主要造船國家大力推進智能船舶研制與應用。我國船舶工業和航運業在智能船舶領域進行了有益探索,相關科研攻關取得積極進展,智能技術工程化應用初顯成效,已形成一定的技術積累和產業基礎,基本與******保持同步。但總體而言,全球智能船舶仍處于探索和發展的初級階段,智能船舶的定義、分級分類尚未統一,智能感知等核心技術尚未突破,智能船舶標準體系、測試與驗證體系亟待建立,智能技術工程化應用十分有限,相關國際海事公約法規研究剛剛起步。


當前,我們迎來了世界新一輪科技產業變革同我國轉變發展方式的歷史交匯期,發展智能船舶既面臨著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又面臨著眾多不確定因素和巨大挑戰。面對新的發展形勢,我們應積極作為,加強統籌規劃,系統推進實施,加快促進船舶工業與航運等相關行業協同融合發展。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要求,緊密圍繞加快建設制造強國、海洋強國和交通強國的戰略目標,以現代信息技術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與船舶技術跨界融合為主線,以提升船舶**性、經濟性、環保性和高效性為核心,以加快船舶智能技術工程化應用為重點,大力推動協同,積極探索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支撐我國智能航運建設,促進我國船舶工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系統布局,謀劃長遠。加強頂層設計,注重體系化布局,有機銜接當前急需與長遠發展,系統提升船舶智能化水平,為全產業鏈提供協同創值和增值服務。


驅動,重點突破。以重點項目為牽引,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和重點系統設備研發,提前布局前瞻性技術攻關,加快成熟智能技術工程化應用,補齊技術鏈與產業鏈短板。


分類實施,梯次推進。根據遠洋運輸船舶、沿海運輸船舶、內河運輸船舶、工程船舶、公務船舶等各類船舶特點,結合不同用戶的需求,制定有針對性地智能化發展策略,推動各類智能船舶有序發展。


協同發展,跨界融合。加強產學研用結合,促進跨界聯動,深化軍民融合,拓展國際合作,推進智能船舶核心技術的聯合攻關與示范應用,強化法規標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開展新型商業模式的共同探索與實踐。


(三)行動目標


經過三年努力,形成我國智能船舶發展頂層規劃,初步建立智能船舶規范標準體系,突破航行態勢智能感知、自動靠離泊等核心技術,完成相關重點智能設備系統研制,實現遠程遙控、自主航行等功能的典型場景試點示范,擴大典型智能船舶“一個平臺+ N個智能應用”的示范推廣,初步形成智能船舶虛實結合、岸海一體的綜合測試與驗證能力,保持我國智能船舶發展與世界先進水平同步。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頂層設計


研究制定我國智能船舶中長期發展規劃。深入分析智能船舶發展趨勢,明確智能船舶概念與分級分類,研究提出智能船舶技術體系框架,制定技術發展路線圖。研究制定智能船舶規范和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加強智能船舶配套基礎設施研究,提出總體布局規劃方案。開展智能船舶相關法律法規梳理,提出需求框架,啟動急需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性文件的制修訂。


(二)突破關鍵智能技術


加強船舶智能系統總體設計,整合行業內外資源,突破智能船舶基礎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重點圍繞智能感知、智能航行系統等研制需求,著重提升船舶總體、動力、感知、通信、控制、人工智能等多學科交叉的集成能力。


專欄1  關鍵智能技術


智能系統總體設計:開展系統架構設計、應用模式、信息流程、集成框架、標準接口等研究,研制全船綜合智能管理及控制系統。


智能感知系統:開展智能硬件支持下的船用傳感技術和多源感知數據融合技術研究,研制涵蓋航行環境、船舶狀態、設備狀態、貨物狀態等數據采集與數據融合的感知系統。


網絡與通信系統:開展船域網、船岸交互、船舶海上自組網等技術研究,研制面向全船信息交互及協同控制的船域網絡系統,低延時、低成本、小功耗、數據輕量化傳輸的船岸一體通信系統和船船通信系統。


智能航行系統:開展基于態勢感知的智能航行技術、船岸協同下的遠程遙控駕駛技術、自主航行避碰技術等研究,研制智能航行系統。


(三)推動船用設備智能化升級


圍繞智能船舶輔助決策、自主控制等功能需求,系統梳理感知與控制基礎元器件技術要求,著重補齊短板,強化綜合集成。推動船舶航行、作業、動力等相關設備的智能化升級,研制信息和控制高度集成的新型船用設備,提升船舶智能化水平。


專欄2  基礎元器件補短板與設備智能化升級


感知與控制基礎元器件:梳理智能船舶感知與控制基礎元器件技術要求和產品譜系,重點開展綜合集成與應用研究。


現有設備智能化升級:重點開展動力機電、通信與導航、靠離泊、貨物操作、艙室設備等現有船舶設備系統的智能化升級。


新型智能設備研制:研制信息和控制高度集成的新型船用設備,開展新型船用動力設備和新型船船自組織通信設備的應用研究。


(四)提升網絡和信息**防護能力


充分利用相關行業科研基礎和科技成果,加強網絡與鏈路**、系統硬件與軟件**、數據**等方面應用研究,提升智能船舶網絡和信息**防護能力,確保**、可靠、可控。


專欄3  網絡和信息**


網絡與鏈路**:開展船-岸-港、船-船和船舶內部網絡和數據鏈路抗干擾、防阻斷、反**等研究。


系統硬件與軟件**:開展相關智能應用系統硬件加固技術研究以及軟件防止非法訪問、程序篡改、違規操控等**防護研究。


船舶數據**:面向船舶智能化管理與控制需求,重點開展數據加密、防篡改、數據恢復等研究。


(五)加強測試與驗證能力建設


充分利用現有條件與基礎,突破半物理環境測試、跨域協同測試等技術,建立涵蓋智能器件、智能設備、智能系統以及整船的多層級綜合測試驗證平臺,建設滿足多場景實船測試要求的水上綜合試驗場,構建虛實結合、岸海一體的綜合測試與驗證能力,打造智能船舶試驗、驗證、評估、檢驗的服務體系。


專欄4  測試與驗證


測試與驗證技術:開展虛實結合的場景導調、高精度模擬器、半物理環境測試、跨域協同測試等技術研究。


綜合測試與驗證平臺:重點開展試驗平臺總體設計、測試基礎環境、測試場景庫、典型應用測試與驗證等研究,研制岸海一體綜合測試與驗證平臺。


水上綜合試驗場:開展智能船舶水上試驗場總體方案研究,搭建相應的組網通信、高精定位和立體感知服務網絡,建設交管雷達、岸基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基站、航標、水中標定、電子圍欄、陪試船等水上測試基礎環境。


(六)構建規范標準體系


開展智能船舶規范標準制修訂工作,規范相關術語和智能化分級,推動建立統一協調的信息交互、數據傳輸、網絡和信息**標準,逐步構建覆蓋設計、建造、測試與驗證、運營等方面的智能船舶規范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和推動智能船舶相關國際海事公約規范標準的制修訂。


專欄5  規范標準


智能船舶規范:結合國際國內智能船舶及系統設備發展,不斷完善智能船舶規范及相關檢驗指南。


基礎通用標準:研究智能船舶相關術語、分級分類、通信協議與接口、數據傳輸與交換等標準。


船載系統標準:研究智能集成平臺、智能航行系統、智能機艙、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貨物管理等標準。


岸基系統標準:研究岸基系統的信息管理、遠程控制、數據服務等標準。


網絡和信息**標準:研究網絡與鏈路、系統硬件與軟件、數據信息的**及評價標準。


測試與驗證標準:研究測試方法、測試項目、驗證程序、評價指標等標準。


(七)推動工程應用試點示范


積極推進智能技術工程化應用,以新建智能船舶的試點示范,帶動營運船舶的智能化改造升級,不斷拓展各類智能船舶及智能系統設備的應用范圍。以技術發展為牽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統籌推進內河、沿海、遠洋各類智能船舶的試點示范。


專欄6  試點示范


新建智能船舶試點示范:開展智能船舶集成平臺以及智能航行、智能機艙、智能船體、能效管理等應用系統的試點示范,實現“一個平臺+N個智能應用”模式在三大主流船型的示范應用。


標準化智能系統應用推廣:形成“一個平臺+N個智能應用”模式的產品型譜,加大在內河、沿海、遠洋運輸船舶的應用推廣力度,推動對現有營運船舶的智能化改造升級。


個性化智能系統試點應用:開展輔機管控、貨物裝卸、岸基支持、港區消防、應急救援、定制服務等個性化智能應用系統在適用船型上的試點應用。


(八)打造協同發展生態體系


促進船岸協同,推動岸基共享云服務平臺建設,實現船船、船岸、船港的信息互聯互通;圍繞航運、港口、物流等相關需求,推動船舶航行、靠離泊、營運管理、貨物裝卸等方面的智能應用。推進船舶設計、建造、配套、營運、檢驗等相關環節協同發展,逐步構建和完善智能船舶發展生態體系。


(九)促進軍民深度融合


加強智能船舶軍民通用規范標準體系建設,統籌智能船舶研發、設計、制造、配套及關鍵元器件資源,推進平臺、綜合測試與驗證平臺及綜合測試場的規劃布局和共建共享。加強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推動北斗定位導航系統等在智能船舶領域的廣泛應用,促進雷達、夜視裝備、微機電系統、天基通信系統、目標探測等技術在民用領域的轉化應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建立政府、企業、行業組織和專業機構等協同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專業機構在政策宣貫、技術指導、交流合作、成果推廣等方面的平臺作用。有效利用中央和地方資源,吸引調動相關社會資源,統籌推動智能船舶發展。


(二)完善激勵政策


綜合運用中央和地方現有政策,加大對智能船舶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設備研制、試點示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智能船舶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健全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等激勵機制,營造智能船舶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三)推進跨界融合


搭建智能船舶跨界交流合作平臺,集聚行業內外重點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配套供應商等開展技術需求對接,推動數據資源合理共享,促進務實合作與協同。鼓勵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領域專業企業和服務機構與船舶、航運企業加強合作,提供行業解決方案,推廣行業*佳應用實踐。


(四)加快人才培養


打造多種形式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平臺,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單位依托重大科研項目和示范應用工程,培養和引進一批智能船舶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加強后備人才培養力度,鼓勵企業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優化學科和課程設置,擴大相關專業學生規模,為智能船舶發展提供智力保障。


(五)加強國際合作


進一步加大參與相關國際組織事務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間雙多邊合作機制,鼓勵圍繞智能船舶技術、產業、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構建國際化合作機制與平臺,高效利用全球資源,加快推進產業鏈、價值鏈的全球配置,提升智能船舶發展能力。



滬公網安備 31010102004818號